为促进我校就业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毕业生、所在班级、所在学院、学校”四级就业数据统计报送的统计核查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依据上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统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贤锋
成员:刘 刚、刘 江、蒋庆斌、陆建军、张 波、楼 竞
陈建新、康 晨、刘 骏、王 奇、李 兵、汪小义
沉 俊、李丹屏、于 斌、宗 怡
下设数据核查办公室:
主 任:刘 刚
副主任:刘 骏
组 员:董 斌、陈 琳、吴峻峰、夏欢庆、杨友利
邵冬基、宋永乾、周 斌、杨丹丹
二、核查内容
(一)工作纪律核查
1.重点核查各学院是否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和“叁不得”规定(“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叁不得”: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或院系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的行为;
2.是否建立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是否采取了落实毕业生就业和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措施;
4.是否按要求开展毕业生本人、班级、学院、学校四级核查;
5.是否及时完成就业数据上报等。
(二)&苍产蝉辫;毕业去向信息登记信息及佐证材料核查
1.签约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注销或吊销情况;
2.用人单位名称是否准确、完整;
3.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
4.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料情况;
5.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涂改,是否有学生本人签名,是否按照要求签字并整理就业核查材料。
6.毕业生是否知晓本人就业信息、当前是否在上传的就业材料中的单位就业。
7.是否存在毕业生就业单位与专业是否存在明显不符或不合理、毕业生集中到“过小”单位就业等情况;特别是毕业生空挂人力资源公司、空挂专转本培训机构等情况。
(叁)存疑信息核查
1.用人单位信息核查
对全国就业管理系统反馈的就业单位名称不存在、公司状态异常及省就业平台列为存疑的数据,学校要及时核查整改;对同一单位聘用2 名及以上同校同专业毕业生的小微公司,要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和学生就职状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走访;对于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反差大等异常数据情况,由毕业班辅导员在日常就业沟通、与学生本人和就业单位核对就业状况时予以确认,并做好记录,并保存证明材料。
2.问题线索核查
各类实名举报线索以及学信网反馈异常的签约单位数据,招生就业办转递相关问题到达对应二级学院,各学院要一事一查,及时进行纠正,形成的核查处理情况(附表1)报告,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将对核查情况复查。
叁、核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与互查
自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后,各学院要常态开展化数据核查。
第一步:各二级学院定期安排专人开展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和填写核查记录(参照附表2),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步:二级学院组建该学院核查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按照招生就业办公室下发的毕业生去向数据,对指定学院就业数据开展全面互查。一般互查数据量不少于毕业生就业去向数据的30%,核查后形成记录,组长签字(参照附件3)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存档备查。对于互查未发现问题,但在学校核查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互查学院承担连带责任。
(二)学校复查
第一步:网上巡查。招生就业办公室利用省就业平台自动开展就业数据巡查,筛选存疑数据并反馈给学院,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处理工作。
第二步:电话核查。由学校组织专人对各学院就业数据进行电话抽查,随访相关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学院进一步规范就业统计数据。
第叁步:现场督查。对于就业数据异常、灵活就业率偏高或问题线索举报较多的学院,学院将组织专人进行现场督查。
(叁)毕业生本人核验
各学院要及时组织毕业生通过省级就业平台核验毕业生本人毕业去向情况。对于学生反馈其信息有误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要迅速与学生逐一联系核对后到平台中进行修正完善。
四、核查实施
(一)学院自查
时间安排:每年5月15-20日、6月15-20日、8月15-20日、12月1-5日,各二级学院分四个阶段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参照附件2)。
核查范围:不低于所在学院毕业生去向数据的70%
(二)学院互查:
时间安排:每年5月15-20日、6月15-20日、8月15-20日、12月1-5日,学校层面组织各二级学院完成学院互查工作,并形成互查报告(见附表3)。
核查范围:不低于互查学院毕业生去向数据的30%
(叁)学校核查
时间安排:学校每周组织抽查当周新增毕业登记信息,每月抽查已毕业去向信息。每年度6月25日-7月10日展开全校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查并形成台账材料(附表4)
平时,招生就业办公室针对教育部及省招就中心反馈问题信息要进行及时性、针对性核查与反馈。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
就业统计数据造假严重违背教育初心使命,直接侵害毕业生权益,社会影响恶劣,必须坚决纠治。要充分认识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守住就业数据真实底线。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数据核查部门要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内涵,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线上与线下核查、常态核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就业核查工作,对录入就业系统的学生信息数据要全面核查,做好台账记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叁)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部门要严格执行就业统计工作规定,压紧压实学院、班级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责任,规范开展就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对各学院提交的就业材料进行复核。对于违反“四不准”“叁不得”要求,抓就业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将视情况依规依纪严肃问责。针对明知就业签约数据存疑且不及时整改的二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对毕业班级就业信息核查弄虚作假的,对触碰就业工作“红色、底线”的辅导员实行约谈,并上报学校纪委按有关规定追责。
附表1:问题信息反馈核查情况记录表
附表2: 学院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附表3: 学院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互查记录
附表4:学校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核查记录清单
附表1:
问题信息反馈核查情况记录表
核查对象 | 学号: | 姓名: |
问题反馈情况 | |
核查对象毕业去向 | |
核查过程记录 | |
核查结果 | ?毕业去向信息无误 ?毕业去向信息有误 处理说明: |
核查人:(签名) | 核查日期: |
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附表2:
学院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参考模版)
一、XX 届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二、就业统计自查工作落实情况
(一)就业数据真实性自查及整改情况
(二)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和“叁不得”的行为
(叁)毕业生就业材料审核及整改情况
(四)用人单位真实性核查及整改情况
(五)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反馈的存疑数据处理情况
(六)各类举报线索处理情况
叁、核查数据及核实处置具体记录(另付表格)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毕业去向情况 | 毕业去向 | 核查情况 |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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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学院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互查记录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情况汇总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数量简述
(二)核查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和“叁不得”的行为
二、核查数据及核实处置具体记录(另付表格)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毕业去向情况 | 毕业去向单位 | 核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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